昔日抢劫犯罪 今朝后备干部本报记者 徐晓 通讯员 徐锦生 张洪新
住在杭州西湖区古荡街道的小张,2004年因参与团伙抢劫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、缓刑一年。当时的小张尽管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,但成了有罪之人,他感到了极大的心理压力,情绪也非常低落。 2005年6月,小张开始接受社区矫正。街道司法所负责同志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小张关心有加,让他观看法制教育片,和他一起学习法律知识,逐渐让小张对自己过去的行为有了深刻的反思。矫正工作人员从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他,让小张十分感动,他说:“我做了错事,本来担心会被人看不起,没想到你们不仅没有歧视我,反而这样关心我,我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希望。” 从此,小张每个星期都到街道和社区报到,主动积极参加社区安排的公益劳动。在单位里,小张也非常严格地要求自己,遵守纪律勤奋工作,他还乐于助人。前不久,他发现有位顾客购买完商品离开时,将手机遗留在柜台上。他马上拿起手机,以百米赛跑的速度追了出去,终于将手机送到了顾客手中。当顾客要以现金酬谢时,他说:“做好事不是为了回报。”由于各方面表现突出,目前小张已被单位列入中层后备干部名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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